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素质,引导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籍并已正式注册的统招本、专科学生和学生集体,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举止言行文明;
2.学习好: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本学年内本专业所有课程(除任选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及格,综合测评进入班级前20%行列,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课程通过学校规定的相应级别考试。本学年内无旷课、无迟到、无缺考情况;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心里健康。本学年内体育成绩合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凡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纪处分者;
2.有一门以上课程(除任选课外)不及格者;
3.所在教室、宿舍文明卫生在日常检查中,累计两次不合格,受到通报批评者。
(三)三好学生标兵:
1.已评选为本学年度三好学生;
2.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且为公认者;
3.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但在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特长,且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者。
(四)先进班集体
1.班子团结好: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联系同学、办事效率较高,学生干部模范带头、积极肯干、乐于奉献,能为同学排忧解难,深受同学信赖;
2.思想素质好:全班同学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生动活泼,并取得较好效果。在学校各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参与意识强,组织工作出色,全班纪律作风过硬,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局面;
3.学习风气好:班内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作风,专业思想牢固,思维活跃,大多数学生成绩优良或学习上有较大进步;
4.文明卫生好:全班同学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抵制不文明与不良风气,教室、宿舍文明卫生在日常检查中成绩优良;
5.活动开展好:全班各项文体、社团活动蓬勃发展、内容健康有益,并且各项活动成绩较显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数同学体育达标。
(五)凡在本年度内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内有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且受到校纪处分者;
2.全班学生考试及格率低于95%;
3.教室、宿舍文明卫生日常检查有一次不合格者。
三、评选办法
(一)“评优评先”工作每年10月~11月进行。
(二)学生根据综合测评方案,自我总结。综合测评作为班级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三好学生由班级评选,填写评优登记表,各院审批。
(四)三好学生标兵由各院在三好学生中推荐,填写评优登记表,学生工作处(部)统一组织审批。
(五)先进班集体由各院推荐,填写评优登记表,并写出推荐材料,学生工作处(部)统一组织审批。
四、评选名额
(一)三好学生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8%以内。
(二)三好学生标兵按“三好学生”参评总人数的0.2%推荐。
(三)先进班集体根据班级的数量进行评选,不足10个班的推荐1个,超过10个班的按1/10推荐。
五、表彰与奖励
(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在全校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进行宣传报道。
(二)先进班集体在全校表彰,颁发锦旗并给予适当奖金。
(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六、其它
(一)评优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部)牵头负责,各院学生科具体实施。
(二)本办法的解释、补充和修订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审批表
3.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