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公正、规范、透明,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9号)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管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部分专业又缺额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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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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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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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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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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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午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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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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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含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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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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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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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 日上午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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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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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浦图书馆五楼
计算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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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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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 日
14:00~16:30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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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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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北栋406室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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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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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复试通知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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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周六)13: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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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导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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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1605教室(MPA、医药经济与管理、中医管理学)、1606教室(中医信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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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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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前10分钟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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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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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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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院体检科
(新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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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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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空腹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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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2.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 月23 日上午8 点半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②往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注:①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③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复试费:120 元/人,收费标准见湘价教[2013]110 号文件)
④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3月25日
13:00~15:00笔试
15:00~17:00面试
复试地点:含浦校区1号教学楼1605教室(MPA、医药经济与管理、中医管理学)、1606教室(中医信息学)
联系电话: 0731-88458167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分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察
采用面试方式。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导师面试小组配英语教师一名,负责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3、初、复试权重及录取规则
复试内容中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占最终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0%,最终成绩(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学院根据复试考生最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4、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导师招生限额
每个导师每届招收硕士不能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