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为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公正、规范、透明,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部分专业有缺额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2.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3.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 月29 日上午8 点半先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
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或初试成绩单、学生证原件或学
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②往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或初试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原
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③单考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两份本单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以及签署好单位意见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④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或提供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③现场确认过程中学籍学历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④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复试费:120 元/人,收费标准见湘价教[2013]110 号文件)
⑤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3月30日
14:30~16:30笔试
16:30~17:00面试
复试地点:含浦校区3号教学楼3501教室
联系电话: 0731-88458167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结合进行。
复试内容:信息学相关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察
采用面试方式。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导师面试小组配英语教师一名,负责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3、初、复试权重及录取规则
复试内容中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占最终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占最终成绩10%,最终成绩(百分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学院根据中医药信息学复试考生最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4、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导师招生限额
每个导师每届招收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能超过2名(去年新增导师限招收1名),学校外聘导师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导师每届限招收三年制硕士研究生1名。
七、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学院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纪检委全程参与。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