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和《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教字〔2021〕14 号)、《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校行教字〔2022〕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晏峻峰
副组长:陈志鹏、周 辉、刘 伟、刘青萍
成 员:成宇骅、瞿昊宇、严 承、刘 军、
彭荧荧、黄爱武、任学刚、孟 斌
纪检员:易 卿
二、推荐程序
(一)在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办法。(9月20日前)
(二)在学院网站按专业公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的学生名单。(9月20日前)
(三)学生根据要求,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向学院提交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学生发表的论文应于当年9月1日前见刊。
(四)审核材料,学院根据综合考核办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材料,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9月24日前)
(五)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须签署书面放弃协议,考生签名后学院盖章;排名在其后的学生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推荐指标分配
专业 |
计划分配人数 |
备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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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信息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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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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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拟推免资格的申请。由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组织申报,学生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②个人陈述(约 2000 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或者在学生科老师处打印);
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⑤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竞赛认定范围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办字〔2022〕11 号)竞赛目录内,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的竞赛。其中《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2023 年新增”的竞赛获奖,认定时间范围: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9 月 1 日,且必须以竞赛获奖证书或正式通知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二)各学院根据下达的通知对本学院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需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加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整理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交至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各职能部门不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认定)。
(三)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
审查、评议和综合评分,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和院内公示。学院将本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材料及拟推荐名单于 9 月 25 日下午 16:00 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 108 室),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初审合格后,学院在院网或其他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
表(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②各学院申请学生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③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
④湖南中医药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⑤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结(须包含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推荐选拔程序、申请人员名单、放弃人员名单以及本学
院推荐意见等)。
(五)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形成学校拟推荐名单,于 9 月 27 日前报学校党委审定。
(六)学校对审定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五、相关规定
(一)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参加一次研究生免试推荐。
(二)学生在申报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报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湖南中医药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
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
3.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4.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