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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希尔励志”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2012年09月25日 00:00      点击:[]

一、总则

湖南希尔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为弘扬祖国传统中医药事业,培养中医药人才,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捐资设立希尔励志奖学金,资助我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医药学专业本专科大学生,鼓励学生执着奋进、立志成才。

二、奖励范围、名额及金额

1、湖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医药学专业大学生(不含独立学院)。其中,考虑专业需求,将50%奖学金设在药学院。

2每年奖励学生10名,其中药学院5名(同等条件下,中药学、药物制剂专业学生优先)。

3、奖励金额:每人每年叁仟元。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中医药文化,勇攀中医药科学高峰的精神。

2、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 20%以内,各门功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

四、管理机构

1希尔励志奖学金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共同组成“希尔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希尔药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一人,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有关领导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双方协商产生。

2、评审委员会职责:监督奖励基金使用,负责奖学金评审。

3、评审委员会下设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挂靠在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奖励基金的评审、管理、发放等日常工作。

五、评定程序

1希尔励志奖学金捐资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学生工作处(部)及评审委员会审定,报学校批准。

2、评审办公室初审后,将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希尔励志”评审管理委员会最后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向全校公示。

3每年10月份进行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

3、希尔药业领导出席颁奖仪式并颁奖。

六、附则

1、凡获得本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留存学生处,一份呈送希尔励志奖学金。

2、获得本奖学金期间,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者,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3、本细则的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希尔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委员会。

湖南中医药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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