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素质,引导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好表彰暂行办法》。
一、评选表彰范围
凡我校在籍并已正式注册的统招本、专科学生和学生集体,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自觉维护、准手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举止言行文明;
②学习好: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本学年内本专业所有课程(除任选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及格,综合测评进入班级前20%行列,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课程通过学校规定的相应级别考试。本学年内无旷课、无迟到、无缺考情况;
③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心里健康。本学年内体育成绩合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①在校、院、班党团组织、学生会担任一定职务(含寝室长),且一个学期以上;
②本学年综合测评进入全班前35%行列;
③热情为同学服务,比较胜任自己承担的社会工作;、
④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3、凡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纪处分者;
②有一门以上课程(除任选课外)不及格者;
③所在教室、宿舍文明卫生在日常检查中,累计两次不合格,受到通报批评者。
4.三好学生标兵:
①已评选为本学年度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②个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且为公认者;
③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但在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特长,且获的校级以上竞赛者。
5、先进班集体
①班子团结好: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联系同学、办事效率较高,学生干部模范带头、积极肯干、乐于奉献,能为同学排忧解难,深受同学信赖;
②思想素质好:全班同学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生动活泼,并取得较好效果。在学校各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参与意识强,组织工作出色,全班纪律作风过硬,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局面。
③学习风气好:班内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作风,专业思想牢固,思维活跃,大多数学生成绩优良或学习上有较大进步;
④文明卫生好:全班同学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抵制不文明与不良风气,教室、宿舍文明卫生自日常检查中成绩优良;
⑤活动开展好:全班各项文体、社团活动蓬勃发展、内容健康有益,并且各项活动成绩较显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数同学体育达标。
6、凡在本年度内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①班内有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且受到校纪处分者;
②全班学生考试及格率低于95%;
③教室、宿舍文明卫生日常检查有一次不合格者。
三、评选办法
1、“评优评先”工作每年10月~11月进行。
2、学生基本综合测评方案,自我总结。综合测评作为班级评优的基本依据。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评选,填写评优登记表,各院(部)审批。
4.三好学生标兵由各院(部)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填写评优登记表,学生工作处(部)统一组织评选审批。
5、先进班集体由院(部)推荐,填写评优登记表并写出推荐材料,学生工作处(部)统一组织评选审批。
四、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控制在参评学生总数的15%以内,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少于7%。
2、三好学生标兵按参评学生总数的0.2/100推荐。
3、先进班集体根据班级的多少评选,不足10个班的推荐一个,超过10个班的按1/10推荐。
五、表彰与奖励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表彰、颁发校级荣誉及奖品。
2、三好学生标兵在全校表彰,张贴照片,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奖品。
3、先进班集体在全校表彰,颁发锦旗并给予适当奖金。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并进行宣传报导。
六.其它
1、评优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部)牵头负责,各院(部)学生科具体实施。
2、成教、自考学生的评优工作可参照此办法进行。